2017年5月,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两名民警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其中一人被行政降级。资料显示,两人被行政处分缘于当地一起民生工程。据项目投资人赵建伟称,上述两民警利用职权在背后操纵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基第九公司)的中标安置工程,通过欺诈手段致其损失1400余万元。
2022年1月12日,郑州市公安局纪委徐处长向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回应称,赵建伟的举报并不属实,据其多次调查核实,主要原因是他们双方因合作项目发生亏损后闹翻,“对于民警王某、王某伟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已对两人给予严重处分。”
2018年1月29日,中原区法院判决高某胜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责令其退赔项目部经济损失93余万。高某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同年6月25日,郑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韩湘子 记者 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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